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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商务网注册使用须知

建投商务网是服务于大中型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采购与招标活动的“互联网+”招标采购平台,由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分公司运营。
  建投商务网发布企业的各类招标、采购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采购公告、成交结果通知及与企业招标、采购、供应商管理等有关的行业动态等相关信息。 符合企业招标、采购规定的项目从发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其他采购方式如询比、谈判、竞价、框架协议、单一来源采购、电子商城等非招标采购过程均在建投商务网上进行。
  凡与工程(施工或总承包)、货物(如设备及材料的生产、销售或供应)、服务(如勘察、设计、咨询、评估、监理、代理)等项目的招标、采购和供应业务有关的境内、外合法的、具有独立法人与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通过申请注册使用建投商务网,未注册的企业无权使用建投商务网参与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一、 建投商务网用户注册须知
  (一) 注册须知:
  建投商务网实行注册制管理,用户分以下三类:
  1、 采购商;
  2、 供应商;
  3、 招标代理机构。
  (二) 采购商
  1、 采购商享有的权利:
  (1) 招标信息服务:
  a) 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b) 网上发布招标邀请;
  c) 网上发布澄清信息;
  d) 网上发售招标文件;
  e) 网上开标、唱标;
  f) 网上评标、定标;
  g) 网上发布中标结果。
  (2) 采购信息服务:
  a) 网上公开采购信息;
  b) 网上邀请供应商参与采购;
  c) 网上公开谈判;
  d) 网上邀请谈判;
  e) 网上决标定标;
  f) 网上签订采购合同。
  (3) 商城采购服务:
  a) 网上直接采购商品;
  b) 优质客户享有充裕的商品购买信用额度、先验收后付款服务。
  2、 采购商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2) 遵守建投商务网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3) 对本单位在建投商务网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自己过错给各方所造成损失的补偿,接受建投商务网和本单位监督部门的监督;
  (4) 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其他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建投商务网的正常运行或正在建投商务网上进行的任何交易;不采取任何将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庞大负载加诸于建投商务网,危害建投商务网系统安全的行为;
  (5) 依照建投商务网的建议定期更换其企业账号的密码,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供应商自身的合法权益;
  (6) 与建投商务网签订建投商务网使用协议。
  (7) 通过电子商城采购商品的与建投商务网签订电子商城使用协议。
  3、 申请采购商注册的基本条件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
  4、 采购商注册认证方式:
  采购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可申请注册,上述证件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变更注册信息。
  (三) 供应商
  本文所称“招标”,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
  本文所称“采购”,是指针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之外的所有工程、货物、服务进行的交易,采购的方式是除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其他方式,包括询比采购、谈判采购、竞价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紧急物资采购、电子商城采购等。
  1、 申请供应商注册的基本条件: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 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具有通过相应的质量、安全、环保等认证;
  (5)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
  (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 供应商须有售后服务和质量跟踪服务体系。
  2、 供应商注册认证方式:
  供应商注册采取供应商自愿申请、采购商推荐等方式。由供应商自主通过建投商务网注册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资质文件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变更注册信息。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建投商务网运营机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注册手续。
  3、 供应商享有的权利:
  (1) 根据供应商业务类别规定,能够通过建投商务网按其类别划分参加投标、谈判、询比、竞价、商城采购等采购活动;
  (2) 享有建投商务网相应的网络服务及有关咨询服务;
  (3) 有权对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 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权利。
  4、 供应商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遵守建投商务网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3) 为企业提供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4) 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其他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建投商务网的正常运行或正在建投商务网上进行的任何交易;不采取任何将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庞大负载加诸于建投商务网,危害建投商务网系统安全的行为;
  (5) 依照建投商务网的建议定期更换其企业账号的密码,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供应商自身的合法权益;
  (6) 与建投商务网签订建投商务网使用协议。
  (7) 通过电子商城采购商品的与建投商务网签订电子商城使用协议。
  (四) 招标代理机构
  1、  招标代理机构享有的权利:
  (1) 招标信息服务:
  a) 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b) 网上发布招标邀请;
  c) 网上发布澄清信息;
  d) 网上开标、评标;
  e) 网上发布中标结果。
  2、 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2) 遵守建投商务网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3) 对本单位在建投商务网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自己过错给各方所造成损失的补偿,接受建投商务网和采购商监督部门的监督;
  (4) 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其他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建投商务网的正常运行或正在建投商务网上进行的任何交易;不采取任何将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庞大负载加诸于建投商务网,危害建投商务网系统安全的行为;
  (5) 依照建投商务网的建议定期更换其企业账号的密码,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供应商自身的合法权益;
  (6) 与建投商务网签订建投商务网使用协议。
  3、 申请招标代理机构注册的基本条件: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 具有与所代理业务相应的招标代理资质。
  4、 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认证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可申请注册,以上证件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变更注册信息。以上所提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按规定需进行年检的,应提供年检记录。
  二、 建投商务网责任
  1、 在注册通过资格审查验证、与建投商务网签订使用协议并支付建投商务网使用费用、办理CA认证证书后,建投商务网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并邮寄CA数字证书(包含USB接口的硬件key、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同时开通相关服务业务;
  2、 建投商务网督促相关企业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但相关企业应自行承担因发布信息不及时、不准确造成的任何损失;
  3、 建投商务网保证按签约时承诺的服务项目,对注册会员提供技术支持、使用培训及优质服务;
  4、 建投商务网通过供应商的实际业绩进行信息跟踪,对违法、违规的不合格供应商,及时取消其使用资格。
   三、 建投商务网供应商注册使用收费及其服务列表
    为确保交易过程安全,所有建投商务网注册用户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交纳证书办理费用后方能参与相应业务;
    建投商务网使用费区别不同功能模块按网站使用年费和平台使用费的方式收取,各功能模块收费标准如下:
    参与投标业务的,平台按不同的投标项目收取不同的平台使用费,采用按次收费模式,即参与一次交易项目的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包)的概(估)算价确定。具体参见下表。招标过程中涉及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等的收取标准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由建投商务网代为收取和支付。
 
招标采购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
档位 概(估)算价范围 收费金额(元)
概(估)算价<50万 300
50万≤概(估)算价<100万 500
100万≤概(估)算价<500万 800
500万≤概(估)算价<1000万 900
1000万≤概(估)算价<2000万 1000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供应商参与物资采购或工程采购类(含工程、物资或服务的谈判、询比、框架协议、竞价、单一来源等采购形式,具体以网站更新的采购模块名称确定)业务的,单一订单的平台使用费按订单金额的1%的标准收取。供应商应在余额账户中预存平台使用费,提交报价时应保证账户余额不少于平台使用费的应收标准,决标前冻结此余额,决标后按供应商的各中标订单的金额分别计算平台使用费,预存的平台使用费多退少补。无论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订单的金额是否一致、合同是否最终得以履行,均以中标订单的金额作为收费依据。采购方发布的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按应缴金额充值到账户余额。
    供应商参与燃料采购业务的,年度的平台使用费按2000元/年收取,单一订单的平台使用费按订单金额的0.3%的标准收取。供应商在签订建投商务网使用协议时交纳年度平台使用费,并按年度续费。供应商应在余额账户中预存单一订单的平台使用费,提交报价时应保证账户余额不少于平台使用费的应收标准,决标前冻结此余额,决标后按供应商的各中标订单的金额计算平台使用费,预存的平台使用费多退少补。无论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订单的金额是否一致、合同是否最终得以履行,均以中标订单的金额作为收费依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燃料阳光采购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参与市场煤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各供应商投标前需向建投商务网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少于10万元,在截标之前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在初次注册办理数字证书(赠送电子签章)、数字证书硬件损坏重新办理时,费用为600元。按年度免费续订数字证书。
    其它优惠措施: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其它优惠措施。
    具体的服务内容与应缴费用如下表所示:
 
服务内容 应缴费用
业务类别 招标采购类 物资采购类 工程采购类 燃料采购类
平台使用年费 0元 0元 0元 2000元
平台使用费 根据招标项目确定 费率 费率 费率
1.0% 1.0% 0.3%
投标保证金 根据招标项目确定 根据采购文件确定 根据采购文件确定 10万元
数字证书费 初次办理或补办600元
优惠措施 1. 数字证书按年度免费续订。
2. 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其它优惠措施。
备注

四、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建投商务网的所有权、运营权和解释权等归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分公司唯一所有。用户注册时,通过勾选“我接受上述协议”和点击“同意”按钮表示用户与建投商务网达成协议,接受建投商务网服务条款全部内容。否则,视为放弃建投商务网提供的服务,并表示放弃注册。
  五、 服务条款的修改
  建投商务网有权随时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修改服务条款的,将在建投商务网有关页面上公示修改条款内容。如果已经注册或已经同意原有服务条款的用户不同意修改后的服务,用户可以申请注销信息库,放弃建投商务网提供的各项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建投商务网提供的任何服务,则视为用户已经完全接受了服务条款的变更。
  六、 隐私保护
  建投商务网承诺不会公开、转让或透露用户的不可公开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建投商务网保存的非公开内容,除非:
  (一)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二) 有关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
  (三) 保持或维护建投商务网的合法权益;
  (四)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七、 注册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在建投商务网注册成功后,将获得帐号(首次注册时输入,不能更改)和密码(首次注册时输入,需定期更改以加强安全性),在经过资格审查验证、与建投商务网签订使用协议和办理数字证书的用户,数字证书与会员注册的帐号实现绑定,该数字证书的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可随时改变其密码。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立即通告建投商务网。但因用户原因造成密码泄露,用户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后果。因用户原因造成帐号由他人使用,用户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后果,同时,建投商务网视为用户进行了相关操作。
  八、 免责条款
  因建投商务网无法预见客观环境的改变及任何技术上的问题或其他困难(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病毒攻击、黑客入侵、网络中断等),由此导致的数据损失或其他服务中断等情形,用户对此应表示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利用建投商务网进行操作的所有风险。
  建投商务网在此声明: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包括所提供的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服务不会中断,信息能否完全准确、及时、顺利的传送,是否能修改相关软件中的漏洞。用户理解、判断、或决定是否接受任何通过建投商务网服务或所取得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完全取决于用户自己承担相关的风险,并包括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所有风险。
  九、 信息的储存及限制
  建投商务网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建投商务网拥有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建投商务网服务条款的要求和精神的保留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或其在建投商务网的相关行为有理由被判断为不利于建投商务网,则随时有权中断对其服务,包括帐号。
  十、 用户管理
  建投商务网用户自行承担其所传输内容的所有责任,对建投商务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 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二) 使用信息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三) 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四) 遵守所有使用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建投商务网会员的行为准则是以因特网法规,政策、程序和惯例为根据的。用户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和淫秽的信息资料。不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建投商务网一经发现将做出独立判断并取消用户服务和帐号。用户若在建投商务网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建投商务网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建投商务网有权停止会员在建投商务网的非正常操作,有权限制其非法操作,有权禁止其危害建投商务网系统安全的行为并暂停或关闭其账号。
  十一、 保障
  建投商务网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建投商务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负责支付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由其它使用用户的帐号和口令的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费用和其它侵犯知识产权而产生的追索赔偿费用。
  十二、 终止服务
  建投商务网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动终止建投商务网提供的服务,同时,使用建投商务网服务的权利也将被终止。终止生效后,用户没有权利,建投商务网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用户。对于此种终止,建投商务网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 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相关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
  十四、 有关商业宣传
  如果用户在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建投商务网的服务上展示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行为或描述都只是用户和这类商业宣传发布者应当独立负责的。建投商务网对此类商业宣传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为此类商业宣传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十五、 条款的法律解释
  以上条款解释权归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分公司。如发生建投商务网服务条款或所发布的其它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的约束力。特别声明,任何情形下,对于任何相关的争议,均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管辖,若用户与本单位就服务条款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应向本单位所在地的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分公司

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



CF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CF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本协议包含CFCA的免责条款,请认真阅读,尤其是粗体字内容)
  尊敬的建投商务网用户:
  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即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简称“CFCA”)是经国家有关管理机关审批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作为权威的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通过数字证书注册机构(以下简称“RA”)向网上用户(以下简称“订户”)发放数字证书,为订户网上交易提供信息安全保障。
  订户在申请使用CFCA签发的数字证书之前,应先阅读并同意"CF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构成订户与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约定,若不同意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请勿申请使用CFCA数字证书。订户一旦完成CFCA数字证书的下载或初次使用,即表明同意接受并愿意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一、证书订户的权利和义务
  1、订户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向RA申请数字证书时,应当提供其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和资料,并在这些信息、资料发生改变时及时通知原RA。如因订户故意或过失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资料改变后未及时通知CFCA或原RA,造成的损失由订户自己承担。
  2、在通过RA的审核、信息注册后,订户即可获得数字证书的下载凭证,订户应妥善保管下载凭证,亲自用该凭证从相关网站将数字证书下载在安全的容器里;订户也可以委托或授权他人通过其他安全的方式获得数字证书。订户获得的下载凭证为一次性使用,有效期为14天。如果在14天内没有下载数字证书,订户需要到RA重新获得下载凭证。订户应对获得的数字证书信息进行确认,首次使用,视为确认生效。
  3、订户须使用经合法途径获得的相关软件。
  4、订户应合法使用CFCA发放的数字证书,并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
  ①使用证书的行为应符合全部适用的法律法规;
  ②使用证书的行为应符合订户真实意愿或者仅为了处理已获得授权的事务;
  ③使用证书的行为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5、订户应采取必要手段来保障证书的私钥和相关密码的安全存储、使用备份等。EV代码签名证书必须被保存在满足FIPS-140-2或相应级别的安全介质中;如初次使用智能密码钥匙时,应修改初始的缺省密码。订户如因故意或过失导致他人盗用、冒用数字证书私钥和密码时,订户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6、如订户使用的数字证书私钥和密码泄漏、丢失,或者订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或者订户主体不存在,订户或法定权利人应当立即到原RA申请废止该数字证书,相关手续遵循RA的规定。CFCA收到RA的废止请求后,应在4小时之内废止该订户的数字证书。
  7、订户损害CFCA利益的,须向CFCA赔偿全部损失。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订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没有提供真实、完整、准确信息,或在这些信息变更时未及时通知RA;
  ②订户知道自己的私钥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而未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
  ③订户有其他过错或未履行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8、订户有按期缴纳数字证书服务费的义务,费用标准请咨询RA。
  9、CFCA有权因安全风险因素要求订户更换数字证书。订户在收到数字证书更换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原RA更换。
  10、订户申请代码签名证书后,一旦发现如下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向CA申请吊销此证书:
  ①证据表明,此代码签名证书被用于签署可疑代码,包括但不限于病毒,木马,或者其他不恰当的程序。
  ②证书中内容不再正确或不再准确。
  ③此证书私钥信息已被泄露、丢失,或者其他相关部分已被错误使用。
  11、证书一旦被吊销,订户将不能再使用该证书。
  12、订户明确了解,如果CFCA发现了订户证书的不当使用,或者订户证书被用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CFCA有权直接吊销订户证书。
  13、订户在发现或怀疑由CFCA提供的认证服务造成订户的网上交易信息的泄漏和/或篡改时,应在3个月内向CFCA提出争议处理请求并通知有关各方。
  二、CFCA的服务、权利、义务、责任限制和免责
  1、CFCA依法制定《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简称CPS),并公布于CFCA网站(www.cfca.com.cn),明确CFCA数字证书的功能、使用证书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CFCA的责任范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源自CPS。
  2、CFCA为订户提供7X24小时热线支持服务(4008809888)。为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CFCA设立了投诉电话(010-80864105),CFCA将在1个工作日内对订户的意见和建议做出响应。
  3、在订户通过安全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和签名的条件下,CFCA将保证交易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抗抵赖性。如果发生纠纷,CFCA将依据不同情形承担下述义务:
  ①提供签发订户数字证书的CA证书;
  ②提供订户数字证书在交易发生时,在或不在CFCA发布的数字证书废止列表内的证明;
  ③对数字证书、数字签名、时间戳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技术确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CFCA有权撤销所签发的数字证书:
  ①订户申请数字证书时,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②订户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③订户书面申请撤销数字证书;
  ④证书的安全性不能得到保证;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CFCA将对订户申请数字证书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提供证书生命周期內的相关服务,同时向相关方提供查询服务。CFCA及其注册机构均有义务保护订户隐私信息安全性。
  6、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如果订户依法使用CFCA提供的认证服务进行民事活动而遭受损失的,CFCA将给予相应赔偿,除非CFCA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是按照《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CFCA向主管部门备案的CPS实施的。以下损失不在赔偿之列:
  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或收入损失、信誉或商誉损害、任何商机或契机损失、失去项目、以及失去或无法使用任何数据、无法使用任何设备、无法使用任何软件;
  ②由上述损失相应生成或附带引起的损失或损害。
  7、以下损失CFCA将不承担责任:
  ①非因CFCA的行为而导致的损失;
  ②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损失,如罢工、战争、灾害、恶意代码病毒等。
  8、CFCA对企业订户申请的数字证书的赔偿上限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即¥500,000.00元;对个人订户申请的数字证书的赔偿上限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即¥20,000.00元。
  三、其他
  1、本协议中涉及“原RA”的条款若因原RA合并或撤销,即原RA不存在,则业务的受理与开展应到另行指定的RA进行。
  2、建议订户经常浏览CFCA网站(www.cfca.com.cn),以便及时了解CFCA有关证书管理、CPS和本协议变更公示等方面的信息。
  3、CFCA有权对本协议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本协议将公布于CFCA网站(www.cfca.com.cn)。如订户在本协议公布修订的1个月后继续使用CFCA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即表明同意接受此等修订的约束。如果订户不予接受本协议中的约束,订户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单方以书面形式向RA申请停止使用证书。
  4、因依据CFCA的电子认证服务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必要时CFCA将召集业内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详细流程参见CPS的相关条款),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会的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任何一方均有约束力。
  5、本协议在订户完成CFCA数字证书的下载或初次使用时即为生效。
 

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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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接受上述协议,而且我确认本人是上述企业或政府实体的员工,并且有权签订此法律协议的条款。